室内照明线路采用管配线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明管配线,钢管壁厚不应小于1.0mm,装于潮湿、易腐蚀场所的明管,以及埋在混凝土内的暗管,钢管壁厚不应小于2.5mm,管壁应经过除锈和防腐处理。
② 采用硬塑料管配线时,明敷设管壁厚不应小于2mm;暗敷设管壁厚不应小于3mm。在易燃、易爆场所,明敷设时,禁止使用硬塑料管配线。
③ 钢管或硬塑料管的管径选择,管内导线截面总和(包括绝缘层)不应超过管子有效面积的40 %,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3mm。
④ 管子转角处的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管子外径的6倍。敷设于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子外径的10倍。管子的弯曲角度不应小于90°。
⑤ 明管采用管卡固定。钢管管卡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5m,当管子外径大于50mm时,管卡间的距离可不大于3.5m。硬塑料管管卡间的距离,管径在20mm以下时为1m,管径在20~40mm 时为1.5m,管径在40mm以上时为2m。
⑥ 钢管与钢管之间或钢管与接线盒之间,一般采用丝扣连接。硬塑料管之间可采用套接或焊接。
⑦ 采用钢管布线时,同一管路的导线必须穿在一根管内。不同电压的回路,禁止同管敷设,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
⑧ 采用钢管或硬塑料管配线,遇有下列情况时,均应加装中间分线盒或接线盒:
a. 无转角时,在管线全长每30m处;
b. 有一个转角时,在每20m处;
c. 有两个转角时,在每12m处;
d. 有三个转角时,在每8m处;
⑨ 配线管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平行、交叉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配线管与各种管道的最小距离 (单位:m)
管道名称 |
最小距离 | |
平行 |
交叉 | |
暖气管 |
0.3 |
0.1 |
蒸汽管 |
1.0 |
0.3 |
沼气管 |
0.1 |
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