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负荷计算方法的选取原则做了如下规定:
1.在做方案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对于住宅,在设计的各个阶段均可采用单位指标法。
2.用电设备台数较多,各台设备用电容量相差不悬殊时,宜采用需要系数法。一般用于干线、配电所的负荷计算。
3.用电设备台数较少,各台设备用电容量相差悬殊时,宜采用利用系数法。一般用于支干线、配电屏(箱)的负荷计算。
一、计算负荷的估算
负荷密度法:就是根据国家的电力政策、建筑物的性质、负载的性质等多方面的因素,使用对历史工程的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后确定的单位面积功率(负荷密度)数据,对所设计系统的计算负荷进行估算的一种方法。
图1
单位指标法:与负荷密度法基本相同,是根据已有的单位用电指标来估算计算负荷。
图2
二、按需要系数法确定计算负荷
1.用电设备分组
若某组用电设备的台数少于等于三台时,计算负荷等于其设备功率的总和,而不再考虑需要系数;
若用电设备在三台以上时,其计算负荷应通过计算确定,即要考虑需要系数。
2.单组用电设备计算负荷的确定,和前面的计算方法一样。
3.单相用电设备计算负荷的确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单相负荷应均匀分配到三相上"。
当单相负荷的总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容量的15%时,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超过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对称负荷相加。
换算方法如下:
只有相负荷时,等效三相负荷取最大相负荷的3倍。
只有线间负荷时(如接A、B两相的负荷),单台时等效三相负荷取线间负荷的 倍;多台时等效三相负荷取最大线间负荷的 倍,加上次线间最大负荷的(3- )倍。
既有线间负荷又有相间负荷时,应先将线间负荷换算为相间负荷,然后各相负荷分别相加,选取最大相负荷乘3倍作为等效三相负荷。
4.多组用电设备计算负荷的确定
确定拥有多组用电设备的配电干线或低压母线上的计算负荷时,应适当考虑各用电设备组最大负荷不同时出现这样一个因素,可根据具体情况,计入一个同时系数(又叫参差系数或混合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