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分流线短接断路器 (开关)、隔离开关 (P 闸)等载流设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 短接前一定要核对相别。即确定三相引线中的 A 相、B 相和 C 相,然后用分流线按相别短接。防止相别搞错而发生相间短路事故。
② 组装分流线的导线处,必须清除氧化层,且夹线接触应牢固可靠。分流线用夹固定接在被短接设备一相的两端,为了减小接触电阻防止运行中接头处过热烧坏及运行可靠,分流线两端表面的氧化层应清除,两端牢固地固接在线夹内,线夹再牢固地固接在被短接设备一相的两端。
③ 35kV 及以下设备使用的绝缘分流线的绝缘水平应符合表 7-8的规定。绝缘分流线像其他绝缘工具一样,其绝缘性能应按绝缘工具的绝缘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其耐压性能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④ 断路器必须处于合闸位置,并取下跳闸回路熔断器(保险)、锁死跳闸机构后,方可短接。在进行带电短接时,断路器必须处于合闸位置,而且短接过程中,不许断路器跳闸,故跳闸回路熔断器(即操作保险) 应取下,而且还要将断路器的操作机构锁在合闸位、否则在短接过程中,若断路器瞬间断开,则造成带负荷短接线,在接头处会产生很大的电弧,引起短路故障和人身伤亡。
⑤ 分流线应支撑好,以防摆动造成接地短路,如用绝缘线同相绑扎或作绝缘支撑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