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的有功负荷及无功负荷是经常发生变化的,因此,平衡经常被打破,要努力使之达到平衡。所以说电力平衡是动态的,是在不平衡中求得暂时的平衡。
通过本讲的学习,你需懂得:
1. 当用电负荷增加或减少时,将会破坏电网中有功平衡或无功平衡。
2. 供电企业解决电力不平衡的方法有:
(1)调整负荷:解决有功不平衡;
(2)无功就地补偿:解决无功不平衡(无功不足)。
3. 调整负荷的内容
调峰:调整电力系统各发电厂在不同时间的发电功率,以适应客户在不同时间的用电需要。
调荷:调整客户的用电功率和用电时间,使电力系统在不同时间的用电需要能和发电功率相适应。
4.调整负荷的原则
(1)统筹兼顾;
(2)保证重点;
(3)视具体情况采用不同方法;
(4)适当照顾人民群众生活习惯;
(5)明确调整负荷与限电的关系。
5.调整负荷的方法
工矿企业:根据用电特性和负荷大小,削峰填谷,均衡负荷,提高负荷率。一般方法有日负荷、周负荷、年负荷调整。
(1)日负荷调整
方法:调整生产班次;错开上下班时间;增加深夜生产班次;错开中午休息和就餐时间。
(2)周负荷调整
把一个供电区域或一个城市的工业用电负荷分成基本相等的七份,让工厂轮流休息,使一周内每天的用电负荷基本均衡。
(3)年负荷调整
根据年负荷曲线特征,在用电缓和季节多开放一些用电;
在每年的高峰负荷期间进行设备大修;
对一部分原材料比较充足、设备能力多余的工业客户,可按年度生产及地区负荷峰谷特点适当组织季节性生产。
(4)发电厂厂用电负荷调整
方法是使非连续性生产设备尽量避峰用电。
此外,定点负荷率考核法和峰谷、丰枯电价等都是调整负荷的措施。
丰枯电价是利用河流的水量在一年中不同的季节水量不同的特点制定的电价。一年个水量大的季仿称丰水期,水量小的季节称枯水期。
将一日24h中分为峰、谷、平三个时段,其电价不同,称为峰谷电价。
6. 供用电双方目前应执行和遵守的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
7.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司。
(2)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3)计量方式和电价的制定及电费的结算方式。
(4)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5)合同的有效期限:
(6)违约责任。
(7)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8. 电力法规对供电质量的相关规定
电力法规对供电质量规定了居民家电损坏赔偿及赔偿的计算、电力运行事故的赔偿、电压质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