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暂设低压配电线路期限不超过半年,安全要求如下:
① 外线的架设应符合电气安装标准和施工图册要求。
② 水泥杆不应有掉灰、露筋及裂纹或弯曲现象。当采用木杆时,除满足机械强度外,杆梢直径不小于120mm,不应有糟朽和劈裂;电杆不得倾斜,下沉及杆根积水等。
③ 导线截面:铜线不小于6mm²,铝线(多股)不小于10mm²,不能使用裸导线和裸绑线,导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
④ 线路禁止敷设在树上,各种绝缘导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电缆线路容易受损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所有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不能沿地面敷设,应穿管埋地敷设,管内不准有接头、管口部分要封堵严密。
⑤ 线路的每一支路须装设带有效短路和过载保护的断路开关。
⑥ 线路与施工的建筑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10m,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m,跨越建筑水平距离一般不小于10m,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m,跨越建筑物时距房顶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5m,与塔吊回转半径及被吊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m,达不到上述安全距离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⑦ 遇恶劣天气(大风、大雪、雷雨天气)应立即巡视检查线路,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⑧ 暂时停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工程竣工后临时线路应立即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