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两种保护不能同时使用。就是说,要么全部采用接地保护,要么全部采用接零保护方式。究竟用哪种保护方式,应根据系统的供电方式来确定。
如果在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有的电气设备采用接地保护,而有的电气设备采用了接零保护,如图1—52所示,那么,当采用保护接地的某一电气设备发生漏电,保护装置又未及时动作时,接地电流将通过大地流回变压器中性点,从而使零线电位升高,导致所有采用保护接零设备的外壳都带有危险电压,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所以,在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应采用一种保护方式。不允许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接地保护,而另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接零保护。
如下图
前几天看过了一个视频讲座,上面所说是老标准规范下的分析情况。现在来说对于配电系统的接地可以混合使用,但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才可以。方法有几个,其中之一就是降低系统接地的电阻值,由原来的4欧姆降低到2欧姆。
参照上图具体分析如下:当保护接地的设备出现漏电故障并保护装置未动作时,漏电电流为漏电电压除以保护接地电阻和系统接地电阻的和 220/(10+4)=15.7A 漏电电流乘以系统接地电阻即为中性线PEN上的电压(15.7×4=62V),该电压通过PE线传导至保护接零设备的外壳上,足以危及人身安全。
那么降低到2欧姆以下呢?通过计算:220/(10+2)=18.3A 18.3×2=36.6V 得知:通过PE线传导至保护接零设备的外壳上的电压为36.6V,该电压属于安全电压,不会危及人身安全。
所以,当希望采用混合接地系统时,至少应该做到系统接地电阻值为2欧姆,否则不得将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使用在同一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