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现机器预定功能的设计不能避免、限制或充分减小的某些风险,在利用机械进行生产活动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各个生产要素处于动态作用的情况下,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因此,在机械的设计阶段就应加以考虑,不是为了加强机器预定生产功能,而是从人的安全需要出发,针对防止危险导致的伤害而采用一些技术措施或增加配套设施。特别是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以及事故频繁发生的机器部位,更要进行专门的研究。
安全防护是通过采用安全装置、防护装置或其他手段,对一些机械危险进行预防的安全技术措施,其目的是防止机器在运行时产生各种对人员的接触伤害。防护装置和安全装置有时也统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的重点是机械的传动部分、操作区、高处作业区、机械的其他运动部分、移动机械的移动区域,以及某些机器由于特殊危险形式需要采取的特殊防护等。采用何种手段防护,应根据对具体机器进行风险评价的结果来决定。
1.安全防护措施的类别
安全防护常常采用防护装置、安全装置及其他安全措施。
(1)防护装置。这是通过设置物体障碍方式将人与危险隔离的专门用于安全防护的装置。
(2)安全装置。这是用于消除或减小机械伤害风险的单一装置或与防护装置联用的保护装置。
2.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
安全功能是安全防护装置的基本功能,也就是说,安全防护装置出现故障会立即增加损伤或危害健康的风险。安全防护装置在人和危险之间构成安全保护屏障,在减轻操作者精神压力的同时,但也使操作者形成心理依赖。安全防护装置达不到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就不可能安全,即使配备了安全防护装置也不过是形同虚设,比不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更危险。为此,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满足与其保护功能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基本安全要求如下:
(1)结构形式和布局设计合理,具有切实的保护功能,以确保人体不受到伤害。
(2)结构要坚固耐用,不易损坏;安装可靠,不易拆卸。
(3)装置表面应光滑、无尖棱利角,不增加任何附加危险,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4)装置不容易被绕过或避开,不应出现漏保护区。
(5)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使人体各部位(特别是手或脚)无法接触危险。
(6)不影响正常操作,不得与机械的任何可动零部件接触;对人的视线障碍最小。
(7)便于检查和修理。
需要说明的是,采取的安全措施必须不影响机器的预定使用,而且使用方便;否则,就可能为了追求达到机器的最大效用而导致避开安全措施的行为。
3.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可能带来的附加危险
在设计防护装置时,应注意以下因素带来的附加危险并采取措施予以避免:
(1)安全防护装置的自身结构,如尖角、锐边、凸出部分、材料等的危险;
(2)由动力驱动的安全防护装置的运动零部件产生的危险;
(3)由于安全防护装置与机器运动部分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导致的危险。
在设计安全防护装置晚必须保证装置的可靠性,其功能除了防止机械危险外,还能防止由机械产生的其他各种非机械危险。安全防护装置应与机器的工作环境相适应而不易损坏,并对机器使用期间各种模式的操作(如设定、示教、查找故障、维修、清理等)产生的干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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