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检查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有效措施。巡视检查制度应明确规定检查的项目、周期、路线,并做好必要的标志。
(1)对各种值班方式下的巡视时间、次数、内容,各单位应做出明确规定。
(2)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杜绝事故发生。
(3)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4)正常巡视的内容,按本单位《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5)每周应进行全面巡视一次,内容主要是:对设备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作出鉴定,检查设备的薄弱环节,检查防火、防小动物、防误闭锁等有无漏洞,检查接地网及引线是否完好。
(6)每周应进行熄灯巡视一次,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7)特殊巡视检查的内容,按本单位《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1)大风前后的巡视。
2)雷雨后的巡视。
3)冰雪、冰雹、雾天的巡视。
4)设备变动后的巡视。
5)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
6)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7)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8)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应加强巡视。
(8)站长应每月进行一次巡视。严格监督、考核各班的巡视检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