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机额定功率的选择原则,应当是在电动机能够胜任生产机械负载要求的前提下,最经济最合理地选择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也就是说,电动机的额定功率选择即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如果功率选得过大,会使电动机的效率和功率因素(交流电动机)降低,造成电力浪费,极不经济。反之,如果功率选择过小,会使电动机过载而缩短使用寿命甚至被烧毁;或者在保证电动机不过热的情况下,只能降低负载的使用。因此,应根据负载的功率的大小来选择电动机的功率。一般异步电动机的效率及功率因素随负载的变化情况如下:
负载程度 | 空载 | 负载 | 负载 | 负载 | 满载 |
功率因数 | 0.2 | 0.5 | 0.77 | 0.85 | 0.89 |
效率 | 0 | 0.78 | 0.85 | 0.88 | 0.875 |
由上表中可以看出,电动机的效率和功率因素是随着负载的降低而降低的。也就是说,电动机在额定负载或接近额定负载的条件下工作,有较高的效率和功率因素,其运行时经济的。相反,一个额定功率极大的电动机,仅仅带动一个负载很小的机械工作,这种“大马拉小车”的情况是很不经济、不合理的。
对连续运行的恒定负载,电动机的实际功率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上述计算公式的各项参数分别所指:
- P1:生产机械的功率,可以在生产机械的铭牌上查取,或者根据铭牌上的参数计算出来;
- η1:生产机械本身的效率;
- η2:电动机和生产机械之间传动效率。
在选择电动机时,其铭牌上的额定功率值Pe应等于或稍微大于计算所得的实际所需功率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