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路连接中,如果要电器能正常运行工作就必须满足如下充分而必要条件:
1。电器的两端必须加有电器所需要的工作电压;
2。连接在电路中的电器必须构成整个电路是封闭回路,有电流流过用电器;
有这两个充分而必要条件的限制,我们再来看看串接在电路中电灯具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如下图所示:
图一中我们把电灯串接在火线上,从图中可以看出火线与零线之间的电压是220伏,但电灯两端A,B两点的电压是同电位,电压差为零。不管是A点与零线之间还是B点与零线之间的电压都是220伏。用已知的两个充分而必要条件衡量这个接法,一,电灯两端没有电灯需要的电压;二,这个接法它不构成电路回路。也就是说如果用串联的方式连接电灯,电灯两端没有电压,220伏没有真正加在电灯两端,没有电压那肯定没有电流流过电灯泡了,没有电流流过电灯泡电灯泡肯定不亮了!这就是把电灯串接在电路上电灯不亮的道理。
我们再来看看如果把电灯并联在电路是什么情形,如下图二所示:
从图二我们可以看到电灯是并接在火线与零线之间的,电灯两端的AB点有220伏电压,由于电灯的接入使得火线与零线之间构成了一个完备的电路回路,此时从火线上流过的电流就能够通过电灯流过零线,点燃电灯使得电灯发亮。这种接法也符合上面所说的两个充分必要条件,所以说这种接法是符合要求也是必须要求这么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