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件加工时必须限制的自由度未被完全限制,称为欠定位。欠定位不能保证工件的正确安装位,因而是不允许的。
图2-35为在铣床上加工长方体零件台阶面的两种定位方案。为保证尺寸B和H,需限制除以外的5个自由度。若采用图a的定位方式,只能限制、、3个自由度,属欠定位,无法保证尺寸B。在图b中,加入一块支承板后,除以外的5个自由度均被限制,尺寸B和H可以得到保证。
2、过定位
如果工件的某一个自由度被定位元件重复限制,称为过定位。
过定位是否允许,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如果工件的定位面经过机械加工,且形状、尺寸、位置精度均较高,则过定位是允许的。合理的过定位起到加强工艺系统刚度和增加定位稳定性的作用。反之,如果工件的定位面是毛坯面,或虽经过机械加工,但加工精度不高,这时过定位一般是不允许的,因为它可能造成定位不准确,或定位不稳定,或发生定位干涉等情况。
3、过定位实例分析之一 图2-36所示为加工连杆小头孔工序中以连杆大头孔和端面定位的两种情况。图b中,长圆柱销限制了 、 、 、 4个自由度,支承板限制了 、 、3个自由度。显然 、 被2个定位元件重复限制,出现了过定位。如果工件孔与端面垂直度保证很好,则此过定位是允许的。但若工件孔与端面垂直度误差较大,且孔与销的配合间隙又很小时,定位后会造成工件歪斜及端面接触不好的情况,压紧后就会使工件产生变形或圆柱销歪斜。结果将导致加工后的小头孔与大头孔的轴线平行度达不到要求。这种情况下应避免过定位的产生。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将长圆柱定位销改成短圆柱销(图a所示),由于短圆柱销仅限制 、 2个移动自由度, 、的重复定位被避免了。 |
图2-37所示工件以底平面定位,要求限制3个自由度 、、。图a 采用了4个支承钉,属过定位。若工件定位面较粗糙,则该定位面实际只能与3个支承钉接触,造成定位不稳定。如施加夹紧力强行使工件定位面与4个支承钉均接触,则必然导致工件变形而影响加工精度。
为避免过定位,可将支承钉改为3个。也可将4个支承钉中的1个改为辅助支承,辅助支承只起支承作用而不起定位作用。
如果工件的定位面是已加工面,且很规整,则完全可以采用4个支承钉,而不会影响定位精度,反而能增强支承刚度,有利于减小工件的受力变形。此时,还可用支承板代替支承钉(如图b所示),或用一个大平面代替支承钉(如平面磨床的磁性工作台)。
5、过定位实例分析之三
图2-38所示工件以底面及与其垂直的两圆柱孔为定位基准。若采用一个平面和两个短圆柱销定位(如图a所示),则平面限制3个自由度 、、,短圆柱销1限制2个自由度 、,短圆柱销2限制 2个自由度 、。其中自由度 被重复限制,属过定位。此时,由于工件孔心距的误差和两定位销中心距的误差,可能导致两定位销无法同时进入工件孔内。为解决这一过定位问题,可将两定位销之一在定位干涉方向(Y向)上削边,做成菱形销(图b),以避免干涉。
另外,过定位还常常与夹紧力的作用方向有关。例如,表2-10长销小平面组合定位的情况,若夹紧力作用在工件右端面而指向定位小平面,则属于过定位。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定位平面接触面积虽小,但呈环形,相当于较大的平面。但若夹紧力的方向作用于定位孔的径向(如采用可涨心轴),则不存在过定位。此时即使采用较大平面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