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3.电气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工作许可制度;
(4)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中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6)调度管理制度;
(7)危险作业(登高、带电、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审批制度;
(8)临时线审批制度。
4.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5.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6.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或经放电(对电容性设备)之后验电合格,方能接触工作。对于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的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应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7.供配电回路停送电必须凭手续齐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进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能操作。手工合(拉)刀闸应一次推(拉)足。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他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的措施。
8.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之前,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9.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应尽可能采用紧固的压接或用工具扎接,不应用手扭接。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引起事故。
10.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11.工作结束,应认真把电气设备使用方面问题向接班人员认真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导读:目前正在解读《电工作业的一般规定》的相关信息,《电工作业的一般规定》是由用户自行发布的知识型内容!下面请观看由(电工学习网 - www.9pbb.com)用户发布《电工作业的一般规定》的详细说明。
提醒:《电工作业的一般规定》最后刷新时间 2023-07-10 04:00:58,本站为公益型个人网站,仅供个人学习和记录信息,不进行任何商业性质的盈利。如果内容、图片资源失效或内容涉及侵权,请反馈至,我们会及时处理。本站只保证内容的可读性,无法保证真实性,《电工作业的一般规定》该内容的真实性请自行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