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变压器类项选择时,要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各类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包括矿物油变压器、硅油变压器)、气体绝缘变压器(如六氟化硫变压器)及干式变压器(包括普通及非包封绕组干式变压器、环氧树脂浇铸变压器))性能比较;
(2)按环境条件选择变压器;
(3)变压器绕组连接组别的选择;
三相变压器的绕组连接方法,应根据中性点是否引出和中性点的负载要求及与其他变压器并联运行等来选择。常用的绕组连接方法分为星形、三角形及曲折形(z形)。
(4)变压器调压方式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无载手动调压的变压器。
在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时,35kV降压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10(6)kV配电变压器不宜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但在当地10(6)kV电源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且用电单位有对电压要求严格的设备,单独设置调压装置在技术经济上不合理时,也可采用10(6)kV有载调压变压器。
(5)按并列运行条件选择变压器
两台或多台变压器的变电所,各台变压器通常采取分列运行方式。如需采取变压器并列运行方式时,必须满足下表变电所变压器并列运行条件: 变电所变压器并列运行条件
序号 | 并列运行条件 | 技术要求 |
1 | 电压和变压比相同 | 变压比差值不得超过0.5%,调压范围与每级电压要相同 |
2 | 连接组别相同 | 包括连接方式、极性、相序都必须相同 |
3 | 短路电压(即阻抗电压)相同 | 短路电压值不得超过±10% |
4 | 容量差别不宜过大 | 两台变压器容量比不宜超过3:1 |
1)应满足系统电压偏差和电压波动的要求;
2)对容量较大的变压器(如1600kVA及以上),应满足限制低压系统短路电流的要求。
二、35kV主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的选择
(1)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地区供电条件、负荷性质、用电容量、运行方式和企业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一般采用三相变压器,其容量可按投入运行后5~10年的预期负荷选择,至少有15%~25%的裕量。
(2)有一、二级负荷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主变压器。当在技术经济上比较合理时可装设两台以上主变压器。如变电所可由中、低压侧电力网取得足够容量的备用电源时,可装设一台主变压器。
(3)装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中,当断开一台时,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应保证用户的一、二级负荷,且不应小于60%的全部负荷。
(4)具有三种电压的变电所中,如通过主变压器各侧绕组的功率均达到该变压器容量的15%以上时,主变压器宜采用三绕组变压器。
(5)变压器过载能力应满足运行要求。
三、10(6)kV配电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的选择
(1)变压器台数应根据负荷特点和经济运行进行选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1)有大量一级或二级负荷;
2)季节性负荷变化较大;
3)集中负荷较大。
(2)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变电所,当其中任何一台变压器断开时,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满足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用电,并宜满足工厂主要生产用电。
(3)变压器容量应根据计算负荷选择。对昼夜或季节性波动较大的负荷,供电变压器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容量不一致的变压器。
(4)在一般情况下,动力和照明宜共用变压器,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设专用变压器:
1)照明负荷较大,或动力和照明共用变压器由于负荷变动引起的电压闪变或电压升高,严重影响照明质量及灯泡寿命时,可设照明专用变压器。
2)单台单相负荷很大时,可设单相变压器。
3)冲击性负荷(试验设备、电焊机群及大型电焊设备等)较大,严重影响电能质量时,可设专用变压器。
4)在I T系统的低压电网中,照明负荷应设专用变压器。
5)当季节性的负荷容量较大时(如大型民用建筑中的空调冷冻机等负荷),可设专用变压器。
6)在民用建筑中出于某些特殊设备的功能需要(如容量较大的x射线机等),宜设专用变压器。
四、配电变压器能效及技术经济评价
配电变压器能效及技术经济评价方法,是一种从经济角度更加科学地了解、评判变压器的节能效益的方法。该方法综合考虑了变压器价格、损耗、负荷特点、电价等技术经济指标对变压器经济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