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运行中起不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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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电保护器的安全运行要靠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来保证。除了做好定期的维护外,还应定期对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包括漏电动作值及动作时间、漏电不动作电流值等)进行试验,做好检测记录,并与安装初始时的数值相比较,判断其质量是否有变化。

  在使用中要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漏电保护器,并按规定每月检查一次,即操作漏电保护器的试验按钮,检查其是否能正常断开电源。在检查时应注意操作试验按钮的时间不能太长,一般以点动为宜,次数也不能太多,以免烧毁内部元件。

  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发生跳闸,经检查未发现开关动作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跳闸,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连续强行送电。

漏电保护器一旦损坏不能使用时,应立即请专业电工进行检查或更换。漏电保护器,地方俗称“触电保安器”或“保命器”,很多人认为,只要安装了漏电保护器,就可以杜绝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事实上,很多原因都会造成漏电保护器拒跳,从而起不到保护作用。因此,充分分析漏电保护器拒跳的原因,纠正人们思想认识上的错误,对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漏电保护器处在异常运行状态下,起不到保护作用
1.1漏电保护器内部故障或损坏
  电力部门虽然对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制订了相关的制度,例如:对农网漏电保护器,一般要求农村电工按周期进行检查试跳,但即使这样,仍避免不了漏电保护器(尤其是农网三相漏电保护器)内部随时出现故障的可能。如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漏电保护器将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为避免农网线路上发生事故时引起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建议对农网漏电保护器责任到人,要勤检查,并作好运行试跳记录。
1.2漏电保护器人为的退出运行
  由于某种原因,漏电保护器误动或跳闸频繁,个别用户为了贪图方便,擅自将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使漏电保护器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其退出漏电保护器运行的方法,除了常见的解开漏电保护器的进出线,将其直接驳接外,还有一种更隐蔽、更恶劣的做法松开漏电保护器内部电流线圈二次侧的接线螺丝。
1.3漏电保护器的接线错误
  安装漏电保护器前,要详细了解其铭牌和使用说明书,根据不同的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接线方式。安装好后,一定要进行如下检验:(1)带负荷分、合开关三次,不得误动作;(2)用试验按钮试验三次,应能正确分断;(3)各相用试验电阻接地试验三次,应正确动作。只有上述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才能判定漏电保护器接线正确。
  漏电保护器安装在TN系统中时,要特别注意严格区分中性线和保护线,三相四线式或四极式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得作为保护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保护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器。

2、漏电保护器处在正常运行状态,起不到保护作用
2.1在TT系统中,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线断开,发生单相触电事故,漏电保护器不动作。
  当TT系统中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线断开后,安装在变压器负荷侧的漏电总保护器,将会再现如下情形:在按试跳按钮的时候,试跳正常,但相对地短路(即单相触电事故)时漏电保护器拒跳。出现这种情形的原因,是因为试跳按钮仅能检测到漏电保护器本身是否正常,而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线断开后,短路电流无法经被保护线路、大地流回配电变压器,因而漏电保护器无法动作。
  上述情形要特别引起农电管理人员的重视,因为很多农电管理人员一直认为:只要漏电保护器试跳正常,就可以起到保护作用。尤其是近几年来变压器接地线被盗剪情况相当严重,故更应加强巡查,采取延长接地棒等技术手段。在漏电保护器试跳正常的情况下,还要用接地电阻进行接地试验。
2.2发生相零、相相触电时漏电保护器不动作
  当人体接触相零(或相相)时,人体电阻相当于一个负载,尽管此时人是站立在大地上,但是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经分流后,绝大部分由相零(或相相)导线形成回路,而触电电流经大地回配电变压器的只是极少部分,该电流无法使漏电保护器动作。
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规定:“漏电保护器对同时接触被保护电路两线所引起的触电危险,不能进行保护”。
2.3漏电保护器越级跳闸,无法动作
  在实施分级保护时,如果漏电保护器只有动作电流级差,而没有动作时间级差,就容易造成越级越闸的现象。越级越闸的危害则是扩大了事故停电的范围。
2.4漏电保护器前的刀闸中性线保险熔丝熔断,漏电保护器不动作
  如果漏电保护器与刀闸一起安装,电源进线先入刀闸,后入保护开关,当刀闸中性线熔丝熔断后,会使漏电保护器“自身电路”推动工作电源,而不能动作。此时,如果相线熔丝并没有被精神焕发,各种电器虽然都停止了工作,但刀闸以下线路仍然带电,形成“假象”停电。当用户运用电器或检查“假象”停电时,漏电保护器因失电拒动而极易发生触电事故。为使漏电保护器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采用此种接线方式的用户,将刀闸中的中性线熔丝拆除,用相同规格的导线退换。
  漏电保护器并非“保命器”,很多原因都可以造成其拒跳,广大农电职工和用户都要有清醒的认识,防止因一时的大意,造成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而对住宅用电要不要装漏电开关,存在以下几种错误观点,漏电开关会发生误动作,造成停电,因此不装漏电开关;只要接地可靠,可以不装漏电开关,已装了漏电开关,电气设备的外壳接不接地没有关系;已装了漏电开关,再把电气设备的外壳与自来水管相连,多么地道;已装了漏电开关,电气设备也接地,带有浴缸的卫生间不必再搞局部等电位联结了。以下对上述错误逐一加以分析。

1.漏电开关的跳闸可分为正常跳闸和不正常跳闸两种。

正常跳闸表明:如果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的漏电开关,其负载中存在25MA以上的漏电电流,漏电开关就会跳闸。由于25MA的电流流过人体是安全的,不会发生电击死亡;同样对线路或电气设备也不会发生危险,电气设备的工作也不会产生异常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不加分析,误以为漏电开关质量有问题,武断拆除漏电开关,是极其错误的,拆除漏电开关后,看到电气设备工作正常,就认为拆得对,这是危险的做法。

不正常跳闸是由漏电开关本身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分为两类;合不上和有时无原因跳闸。在漏电开关接上电源而不接负载的情况下,如果合不上,肯定是漏电开关的质量问题,千万不能自己修理,因为修理后必须进行技术性能测试后试可设入使用,没有用测试设备进行测试后就使用是不安全的。第二类是偶尔跳闸,尤其是半夜跳闸或家里无人时跳闸,这种跳闸表明漏电开关的抗干扰性能差。有不正常跳闸的漏电开关应拆除,换一只好的漏电开关。

如果正常跳闸的漏电电流在25MA上下波动时,其现象就和偶尔跳闸类似,其产生原因往往是导线的绝缘老化所致,即环境潮湿时跳闸,环境干燥时又不跳闸。区分这类正常跳闸和偶尔跳闸的可靠办法是测量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标准规定,每根导线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则通常都大于0.5MΩ。如果漏电开关接的负载,总测绝缘电阻小于8.8KΩ(220V/25MA=8.8KΩ),那么就会发生正常跳闸。

把正常的跳闸视为漏电开关会发生误动作而不装漏电开关,当然是错误的。因为一旦漏电扩大,大于30MA后,就会发生电击的危险。

2.电气设备接地是用电安全的基本措施。但即使接地极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并不能保证电气设备的接地可靠。住宅内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不超过2.5MM2,从接地极、接地干线、接地支线到电气设备,中间有不少连接点,只要有一点连接不可靠或断裂,尤其是插座的接地桩头接触不良,都会造成接地不可靠,所以不能保证电气设备接地绝对可靠,或者说只能保证测量检查时接地可靠,不能保证一直可靠。因此要有其他措施增加用电的安全度,装漏电开关就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

3.过去建造的住宅,对接地并不重视,许多家庭虽然有三孔插座,但只有两根导线,缺接地线,尤其是公共老式住宅,增加接地线十分麻烦。为了用电安全,各家安装漏电开关。装了漏电开关后,一旦出现漏电,开关马上跳闸,避免了电击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认为增加接地线太麻烦,装了漏电开关就安全了,可以不增加接地线,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漏电开关也有出现故障的可能性,有了接地线,就可增加安全度。

4.至今仍有不少家庭把自来水管兼做接地线,这是不可靠的,一是接地电阻不能得到保证,二是故障电压极易沿水管蔓延过来。上海电视台曾报道的某石库门住宅内,各家水管龙头麻电就是一例;《电世界》杂志上报道的某电击事故分析中,一老太太在触及水管龙头时受到电击死亡,其电就是从水管传过来的。接地施工是一项重要的隐蔽工程,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监理验收方可。接地和装设漏电开关一样,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每年复测一次,接地线的连接是否可靠,也必须经常检查。

5.GB50096-1999《住宅设施规范》6.5.2规定:卫生间宜做局部等电位联结。人在完全湿透的情况下,例如浸在浴缸内时,人体电阻可忽略不计,在这种情况下会发生电击危险的电压我国未作规定,IEC在注释中规定不超过12V,日本则规定不超过2.5V。如果不作等电位联结,如此低的危险电压极易存在,接地线和中性线之间的电压超过10V是经常出现的事,如果照明灯的中性线和自来水管短路,照明灯仍旧正常工作,人坐在浴缸内,浴缸的落水管处于地电位,此时洗浴的人用手开水龙头时,就会受到电击。

等电位联结就是把卫生间内的所有的金属体(包括水管、坑管、落水管、金属毛巾架等)联成一体,并与接地线相连。

卫生间内的电气设备要有漏电保护,要有可靠的接地,还要作等电位联结。

 最后还需特别指出两点:

1.当发生人体单相触电事故时(这种事故在触电事故中几率最高),即在漏电保护器负载侧接触一根相线(火线)时它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如果人体对地绝缘,此时触及一根相线一根零线时,漏电保护器就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2.由于漏电保护器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电路工作正常时反映不出来它的重要,往往不易引起大家的重视。有的人在漏电保护器动作时不是认真地找原因,而是将漏电保护器短接或拆除,这是极其危险的,也是绝对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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