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流电抗器按下述情况划分类型: (1)结构特征--水泥柱式;夹持式; (2)线圈连接--单线圈;分裂线圈(双臂); (3)冷却方式--干式自冷;油浸自冷; (4)导线材料--铜;铝。
2.分类的代号按表1所列:
表1
注:①夹持式的结构暂暂不作为指定特征。
②限流电抗器的基本型号应以表1所列代表符号按顺序组成,其后用数字表明必要的基本参数,成为产品的型号。
例1:水泥柱式限流电抗器,电压级次6千伏,额定电流200安,电抗8%,型号为NK6-200-8同上,但为铝线的,型号为:NKL6-200-8
例2:分裂线圈的限流电抗器,电压级次10千伏,额定电流两臂各为600安,每臂电抗6%,型号为:FK10-2×600-6
例3:油浸自冷式三相限流电抗器,电压级次35千伏,额定电流500安,电抗10%,型号为:XKSJ35-500-10 3.限流电抗器的额定电抗(分裂线圈时,为每臂电抗),当以其电压级次折算到相电压并以百分数表示时,应为下列之一:
3、4、5、6、8、10、12%
4.限流电抗器按下列规格制造:
(1)水泥柱式限流电抗器的电压级次,额定电流及额定电抗百分数的标准组合如表2:
表2
(2)水泥柱式分裂限流电抗器的电压级次,额定电流及额定电抗百分数的标准组合表3:
表3
注:①表3中额定电流,额定电抗百分数皆为分裂电抗器-臂的数值。 ②分裂电抗器两臂间耦合系数在0.4~0.6之间。
(3)限流电抗器在额定电流为100安及以下时均可制成夹持式结构:电压级次为35千伏及以上时,制成油浸式结构。
对夹持式与油浸式电抗器的具体规格本标准不予规定。